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泽普县依玛乡中心小学7所教学点食堂屋顶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62024012927846738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阿布力克木·买买提(经办) 18299625564
报价起止时间:2024-01-29 12:56 - 2024-02-01 20:00
采购单位:泽普县依玛乡中心小学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描述:清单为准 ;清单为准:清单为准;采购人需求描述:1-投标方开标以后进行实地测量,按照采购方现有的样品要求来制作2-保修期为1年;
次要参数要求:1批
30100.00
-
买家留言:1-投标方开标以后进行实地测量,按照采购方现有的样品要求来制作2-保修期为1年
附件: 吊顶.xls
响应附件要求:供应商必须上传经营许可证,不在经营范围内供应商一票否决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12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喀什地区 泽普县 泽普县依玛乡 依玛乡中心小学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
1、投标商应标内容必须响应招标参数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清单参数内容; 所有货物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为准。 2、投标商的投标总价包括装车费、运输费、调换货品费等等与本次采购相关的一切费用;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上传):(1)经营许可证(必须上传) 投标商资质,营业执照范围;(2)清单货物要求的(尤其是带*的)认证文件,佐证材料等,此处特别强调:国赛指定设备等(提供相关佐证材料);(3)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如中标投标商未上传;如不符合要求将直接视为商务要求第八项盲目报价,我方将直接废标并上报财政局处理。 4、售后服务需保证一年内产品有损坏两次维修后无法正常使用的,应无条件2日内调换成全新产品。 5、中标供应商需在中标后1天内,提供清单物品每一项的一个样品实物图片及产品制造商质保承诺书、国家标准合格证、如不能提供演示或演示的产品不符合参数要求,将视为中标供应商无法满足我单位需求,取消其中标资格 。6全部货物到达学校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一次性付清余款。 8、如盲目报价,中标后无法满足我单位要求,无法按时完成,视为扰乱我单位工作秩序和政采云公平询价环境,我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将恶意竞标供应商上报财政局处理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