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某部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选定支队车辆维修单位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选定支队车辆维修单位项目
项目编号:SCZZ04-FZC-2024-003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831-80829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部队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谢先生 0831-8082966
代理机构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金沙江大道双子星3单元2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选定支队车辆维修单位项目
二、项目编号:SCZZ04-FZC-2024-0039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名称 计量单位 所需数量 备注
一 小型车辆维修厂 个 2
二 大型车辆维修厂 个 2
说明 投标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此次选取车辆定点维修厂项目主要选取4家车辆修理厂,由2家具备小型车维修资质修理厂(小车修理厂)【包一】和2家具备大型车维修资质的修理厂(大车修理厂)【包二】组成;
2、在同等维修资质情况下,送修单位可以根据不同修理厂提供的维修总报价自行选择修理厂;
3、车辆大、小车划分按照我方牌证系统明确的方式确定,其中小车18台,大车38台,特种车辆15台,原则上我单位车辆维修按照牌证管理系统所确定的大、小车到具备相应资质的修理厂进行维修,特种车辆可以视维修技术由送修单位自行选择修理厂;
4、满足相应资格条件的同一投标人不可同时投多个包。
※本项目第一包确定两家投标人中标,各包有效投标人数量不满足6家的取消开标评审工作;中标投标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投标人报价的,中标价格执行第一中标投标人报价;报价低于第一中标候选投标人的,执行各自报价。
※本项目第二包确定两家投标人中标,各包有效投标人数量不满足6家的取消开标评审工作;中标投标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投标人报价的,中标价格执行第一中标投标人报价;报价低于第一中标候选投标人的,执行各自报价。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投标人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
包件一:修理厂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备二类以上(含二类)汽车维修资质。必须含有一、二、三级维修和总成维修项目,行业信誉等级必须是2A级以上。
包件二:修理厂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备一类汽车维修资质。必须含有一、二、三级维修和总成维修项目,行业信誉等级必须是2A级以上。
(七)投标人需提供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函。
(八)投标人已在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且注册时间为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提供已完成注册的截图)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月30日至2月5日,每日上午0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二)申领地点:邮箱地址:sczz@sczz84510079.com。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投标人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投标人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领方式
※本项目采取线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sczz@sczz84510079.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2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2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金沙江大道双子星3单元2楼。
投标方式:由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2月 26 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应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金沙江大道双子星3单元2楼。
※八、样品
本项目为服务项目,投标人无须提供样品。
※九、现场勘察
(一)现场勘察时间: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勘察。
(二)现场勘察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未进行现场测量,视为同意现场勘察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现场勘察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十、标前答疑会
(一)标前答疑会时间: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召开答疑会。
(二)标前答疑会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如不参加答疑会,视为同意答疑会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答疑会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二、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高新支行
账 号:5100 1406 1370 5152 6738
通讯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金沙江大道双子星3单元2楼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0831-8082966
电子邮件:
采购文件获取:sczz@sczz84510079.com
采购项目咨询:xiex@sczz84510079.com
开取发票专用邮件:fapiao@sczz84510079.com
十三、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战勤计划股
办公电话:0831-2368834
采购机构: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9日
二、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6日 10: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预算:100万元;包件一:50万元;包件二:50万元。本项目预算以具体产生维修金额为准。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