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县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单元划定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抚顺县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单元划定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421-00012  
 
 
  
  项目名称:抚顺县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单元划定编制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98,000.00  
 
 
  
  最高限价(元):498,000  
 
 
  
  采购需求:查看  
 
 
 拟将县域划分为217个单元,重点在于落实用地图斑、权属宗地等信息,综合研判划定单元的规模和边界。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省厅要求时间完成上报材料(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4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2月09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2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投标(响应)按照无效投标(响应)文件处理。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格式一致。供应商可自行在本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如供应商无法在规定的时间成功进行电子解密,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有任何责任。
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报价无法解密、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等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投标(响应)按照无效投标(响应)文件处理。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格式一致。供应商可自行在本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如供应商无法在规定的时间成功进行电子解密,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有任何责任。
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报价无法解密、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等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抚顺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 
  新城二路抚顺县中医院东北侧约80米 
 
 
  
  联系方式: 
  024-575997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亿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顺城路38-1 
 
 
  
  联系方式: 
  024-52652633 
 
 
  
  邮箱地址: 
  lnyd_xmgl@163.com 
 
 
  
  开户行: 
  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府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亿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01842000017000002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聂煜涵 
 
 
  
  电  话: 
  024-5265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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