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中区供热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购内容:
采购标的:供热运行监测监管系统,1套
标的要求:基于GIS平台,可视化显示所有热源厂、换热站、运行数据(包括一、二次网供回水压力、温度等)、报警节点信息,对全部监控数据实时调用和查看,并结合供热企业周期性报表数据,实现供热行业供应数据汇总、统计与分析,为供热行业供应管理提供决策支持。
1.供热基础数据库
供热监管与服务数据资源中心建设以现有行业规范和本期建设需要为指导,实时汇区域内供热企业监测数据、基础数据、投诉数据、地理位置数据等资源,形成高效、统一、共享、安全的供热信息数据库,为智慧供热应用奠定数据基础
2.室温监测监管
在典型热用户家中加装远程监控测温计,利用5G网络将数据实时传入到平台当中,实时监测任意热用户室内温度,并且对室温不达标的用户进行预警。通过查看任意监测点24小时内的室温数据波动曲线,或历史室温数据变化情况,了解热用户室内温度的真实情况。
3.供热综合管理
对监测的供热企业、天气信息、达标温度自动化展示、供热周期天数等信息进行综合展示。为内部管理人员提供有效准确的供热综合信息
4.供热维护管理
对热源、换热站基础信息进行管理。支持针对查询、添加、删除、修改、导出等功能。并支持统计展示。包括供热基础信息管理、供热参照设定、供热信息管理、预警信息管理等。有效辅助内部管理人员进行信息调整,对供热平台起到支撑作用
5.供热实时数据采集
建立统一的供热企业数据采集标准,基于统一数据采集标准供暖企业进行调度系统升级改造。通过企业供热控制系统提供的OPC服务器,按照系统设置中对采集监测量的设置信息,进行定时读取。实现合理、科学的供热数据上报方式和上报格式,力求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准确性。
6.供热GIS可视化分析
对区域内供热企业的换热站、锅炉房、供热区域四至范围数据空间化、对供热用户的室温监测(无线室温采集器),行政区供热监管范围GIS地理数据进行GIS数字化处理,包括归属处理,图层划分、数据入库,图上标注、数据渲染、数据切片、数据发布。
7.移动端供热监测APP
增加移动端供热情况监测功能,方便管理人员随时随地及时掌握供暖企业运行情况。实现供热行业监管移动化,主要包括:换热站预警数据,换热站监测数据,室温预警数据,室温监测数据,通过移动端实时查询监测的供热数据。
8.供热诉求统计分析
对接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和省12345诉求平台,全面掌握群众对供热的诉求信息,促进供热企业改善运行情况提供重要参考信息。
9.现场数据采集
对辽中区辖区范围内的6个供热企业约100个换热站进行相关数据采集。
二、商务需求
1.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
2.履约地点:沈阳市辽中区
3.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额的40%,系统上线稳定运行30日后付至合同金额的70%,30日后进行项目验收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注:付款同时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规定提交同等金额发票)
4.安装部署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
5.维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6.售后服务要求:售后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现场服务、互连远程维护、合约定期维护等。其中驻场服务主要包括数据的更新、更正、技术培训服务、优化服务、咨询服务等。
7.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省及行业标准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要求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信息确认、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未尽事宜依照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