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大型车辆维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此次采购是以各种车型材料费和工时费合计金额为采购预算价格,实际发生维修费用由采购人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同时零部件(材料)坚持原厂配件原则,杜绝假冒、伪劣,且价格不能高于本地区同期在工商注册的零配件企业的市场平均销售价格。
最终结算是以实际发生的维修数量为准,并以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核价格乘以供应商所报的审核价折扣率得出的价格为最终的结算价格。
服务要求:
★1、应保证送修方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并在承诺的维修期限内(由双方商定)完成维修工作。
★2、24小时拖车服务(含节假日),修车服务(含节假日)应能在1小时内派人赶到救援现场;应客户要求提供上门接送车服务;
★3、建立车辆维修档案,为送修方车辆定期保养的车辆提供优惠,增加免费检测调整制动系统、油路、电路的内容,确保车辆良好状况;并承担相关责任。
★4、为完工出厂车辆提供免费清洁、吸尘服务
★5、配件储存充足,进货渠道规范,确保配件质量,降低配件销售价格;
★6、设立投诉制度,在车辆维修过程中当工时费与材料费价格远超出市场的平均价格时,要认真听取送修单位意见,并及时做出修正。
★7、允许送修方自带非安全类材料(仅限机油、轮胎、电瓶等耗材)进行维修保养,仅计收工时费。
★8、送修方的车辆遇到中标方无法维修的情况下(并经中标方出具文字材料证明),采购人有权到其他维修厂进行维修。当报修车辆不在市区发生故障,维修方不能及时维修,送修方有权就近、就快组织其他维修、抢修力量。
★9、车辆定点维修企业应本着优质服务的原则,按维修清单所列项目进行维修,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维修范围,防止小故障大维修。一旦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虚报配件价格和不能履行服务承诺等行为,第一次进行批评,第二次适当减少维修业务,第三次停止定点维修资格三个月,第四次停止定点维修资格十二个月。
投标人可提供的其他免费服务项目请列入响应表。
在合同期限内,如遇单位发生政策性、体制性改变,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此次采购是以各种车型材料费和工时费合计金额为采购预算价格,实际发生维修费用由采购人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同时零部件(材料)坚持原厂配件原则,杜绝假冒、伪劣,且价格不能高于本地区同期在工商注册的零配件企业的市场平均销售价格。
最终结算是以实际发生的维修数量为准,并以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核价格乘以供应商所报的审核价折扣率得出的价格为最终的结算价格。
服务要求:
★1、应保证送修方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并在承诺的维修期限内(由双方商定)完成维修工作。
★2、24小时拖车服务(含节假日),修车服务(含节假日)应能在1小时内派人赶到救援现场;应客户要求提供上门接送车服务;
★3、建立车辆维修档案,为送修方车辆定期保养的车辆提供优惠,增加免费检测调整制动系统、油路、电路的内容,确保车辆良好状况;并承担相关责任。
★4、为完工出厂车辆提供免费清洁、吸尘服务
★5、配件储存充足,进货渠道规范,确保配件质量,降低配件销售价格;
★6、设立投诉制度,在车辆维修过程中当工时费与材料费价格远超出市场的平均价格时,要认真听取送修单位意见,并及时做出修正。
★7、允许送修方自带非安全类材料(仅限机油、轮胎、电瓶等耗材)进行维修保养,仅计收工时费。
★8、送修方的车辆遇到中标方无法维修的情况下(并经中标方出具文字材料证明),采购人有权到其他维修厂进行维修。当报修车辆不在市区发生故障,维修方不能及时维修,送修方有权就近、就快组织其他维修、抢修力量。
★9、车辆定点维修企业应本着优质服务的原则,按维修清单所列项目进行维修,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维修范围,防止小故障大维修。一旦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虚报配件价格和不能履行服务承诺等行为,第一次进行批评,第二次适当减少维修业务,第三次停止定点维修资格三个月,第四次停止定点维修资格十二个月。
投标人可提供的其他免费服务项目请列入响应表。
在合同期限内,如遇单位发生政策性、体制性改变,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此次采购是以各种车型材料费和工时费合计金额为采购预算价格,实际发生维修费用由采购人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同时零部件(材料)坚持原厂配件原则,杜绝假冒、伪劣,且价格不能高于本地区同期在工商注册的零配件企业的市场平均销售价格。
最终结算是以实际发生的维修数量为准,并以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核价格乘以供应商所报的审核价折扣率得出的价格为最终的结算价格。
服务要求:
★1、应保证送修方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并在承诺的维修期限内(由双方商定)完成维修工作。
★2、24小时拖车服务(含节假日),修车服务(含节假日)应能在1小时内派人赶到救援现场;应客户要求提供上门接送车服务;
★3、建立车辆维修档案,为送修方车辆定期保养的车辆提供优惠,增加免费检测调整制动系统、油路、电路的内容,确保车辆良好状况;并承担相关责任。
★4、为完工出厂车辆提供免费清洁、吸尘服务
★5、配件储存充足,进货渠道规范,确保配件质量,降低配件销售价格;
★6、设立投诉制度,在车辆维修过程中当工时费与材料费价格远超出市场的平均价格时,要认真听取送修单位意见,并及时做出修正。
★7、允许送修方自带非安全类材料(仅限机油、轮胎、电瓶等耗材)进行维修保养,仅计收工时费。
★8、送修方的车辆遇到中标方无法维修的情况下(并经中标方出具文字材料证明),采购人有权到其他维修厂进行维修。当报修车辆不在市区发生故障,维修方不能及时维修,送修方有权就近、就快组织其他维修、抢修力量。
★9、车辆定点维修企业应本着优质服务的原则,按维修清单所列项目进行维修,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维修范围,防止小故障大维修。一旦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虚报配件价格和不能履行服务承诺等行为,第一次进行批评,第二次适当减少维修业务,第三次停止定点维修资格三个月,第四次停止定点维修资格十二个月。
投标人可提供的其他免费服务项目请列入响应表。
在合同期限内,如遇单位发生政策性、体制性改变,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2)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的30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供应商需自行备好CA锁、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或其它移动端电子设备),CA锁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