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市控县界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建设(一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9日09时2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汴财招标采购-2024-22-1 |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市控县界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建设(一期)项目 | 1896118 | 1896118 | 是 | 1896118 |
5.2、服务内容: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市控县界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建设(一期)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文件)
5.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5.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现行行业标准和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
5.6、质保期:1年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无审计报告须提供近期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缴费凭证)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缴费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3.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n.gov.cn)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或者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版截图,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并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网页信用查询截图或经查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均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获取文件至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供应商存在信用问题,采购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监督部门:开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371-23876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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