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河南省工人温泉疗养院改扩建工程项目一期工程供配电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6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平公资采2024153号-1 | 第一标段 | 1105562.63 | 1105562.63 | 是 | 1105562.63 |
5.2工期:45日历天
5.3质量:合格
5.4质量保修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5.5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2022任意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单位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等。(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计算,成立不满一年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免税企业应出具税务机关免税证明);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肆级、承修肆级、承试肆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具有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3)代表本单位参加磋商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单位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四)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书面声明要求加盖单位电子章。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2、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等。
3、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及相关通知。
4、监督单位:平顶山市人民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00750726417G
联系电话:0375-26275965
5、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6、各投标供应商可凭借CA数字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系统内进行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各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可针对在线质疑(异议)、投诉进行在线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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