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煎药机 

 项目编号:62024020891407643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孙彦春  15099209979 

 报价起止时间:2024-02-08 11:51  -  2024-02-11 11:51 

 采购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二三团医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基本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全自动煎药机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化学药品和中药专用设备; 采购人需求描述:设备按要求送到指定位置,要求现场安装培训。报价需包含完成该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费用(运费、安装费、培训费等);

次要参数要求: :设备按要求送到指定位置,要求现场安装培训。报价需包含完成该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费用(运费、安装费、培训费等);
1套 33000.00 -
 
 买家留言:必须现场安装并培训直到科室所有人员学会。 

 附件: 煎药机.doc
 

 响应附件要求:报价明细 供应商资料等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胡杨河市 胡杨河市 新建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二三团医院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售后响应时间 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售后响应时间的承诺进行综合评审。 1、售后服务上门响应时间小于等于1小时的得10分、响应时间大于1小时小于等于1.5小时的得5分,响应时间大于1.5小时小于等于2小时的得2分; 2、响应时间超过2小时的不得分。
仓储能力及配送方案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仓储能力及配送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1、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仓储证明材料,(提供有效期内的仓储租赁合同或自有仓储证明)的得3分,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的不得分; 2、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配送方案,方案内容包含:(1)拟派的配送人员、(2)配送车辆配备、(3)具体的供货方案等;以上内容均做出明确响应,内容完整,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2分。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后,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2分,扣至0分为止。方案内容存在缺项、漏项的,每缺少一项扣4分,扣至0分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