鲅鱼圈港区疏港高速项目电力迁改(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合同签订后90天内,营口市
2.付款方式:此项工程设计服务费不高于施工中标价(包含设备及材料费)的2.7%取费且总价不得超过50万元。设计费支付方式:(1)合同总价确定后付总价的50%(2)配合项目验收完毕后余款全部付清。
3.服务内容:
对需要进行迁改的电力设施进行现场勘察,了解设施的现状、周围环境、地质条件、交通情况等因素,为设计提供基础数据。
根据勘察结果和用户需求,制定详细的迁改方案,包括迁改范围、目标、预算等。
根据迁改方案,进行电气设计,包括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变压器、开关柜等设备的选型、布置和连接,以及接地、防雷等系统的配置和设计。
对电力设施的架构进行详细的结构设计,包括支架、基础、塔架等部分的材料、形式、尺寸等进行计算和设计。
在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和安全防护,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和人员的影响。根据迁改方案和各专业设计结果。
施工中期需要为施工现场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包括解决技术问题、提供设计建议、协助解决施工难点等。在项目完工后,设计部门需要参与项目的验收工作。需要整理和归档相关的设计图纸等资料,为后续的维护和管理提供依据。
提供成果文件为: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概算书。
4.质量:出具的电力迁改设计方案切合实际,通过施工图审查获得批复,符合各项标准及法律法规。
5.验收标准及方法:①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②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依法验收。
6.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二)供应商在加入视频会议时,须如实填写“供应商名称”,便于会议进入审核。
(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四)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以介质形式(如: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需提供备份文件应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六)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