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档案馆2024年度物业服务项目(三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0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本溪市档案馆物业服务和管理
服务需求
甲方:本溪市档案馆(含本楼其它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应商(本溪市档案馆物业服务和管理项目服务采购中标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 项目建设内容
根据本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市直机关办公楼关于物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及《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制定本服务需求。
(一)物业管理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办公大楼物业管理
2、座落位置:本溪市平山区东明路4号,地下1层-13层总面积8541平方米。其中地下一层至8层为市档案馆,9层为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10层至11层为市重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12层为市科学技术协会,13层为市科学馆。
(二)物业管理项目和服务标准
1.乙方要按照负责为市档案馆库房档案调整搬迁提供必要人员数量的人工服务。
2.负责整楼的卫生保洁。每年春秋两季集中擦洗办公楼公用走廊外窗、玻璃外墙、卫生间外窗两次。一楼前后大门玻璃的日常擦洗,达到窗明几净,走廊、楼梯间、电梯间、楼梯扶手的日常拖擦,保证地面清洁,无纸屑和污迹。楼梯扶手、公用部位窗台、天棚、内墙无灰尘。楼内所有的卫生间的水池、大小便器及地面的日常拖擦,保证大小便器及周围无污迹,卫生间内墙面、天棚清洁无灰尘。定期对卫生间进行消毒和喷洒药剂、保持卫生间无异味。
3.负责整体楼房的安全保卫。白天传达室值班警卫要文明接待外来办事人员,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禁止闲杂人员入内。对上访和集访人员做好记录登记,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会见各单位主要领导应先同各办公室联系,要保证办公楼内正常的办公秩序和安全。晚间值班,做好值宿电话记录,巡察档案馆外围档案库房及网站机房等重要部位,清理楼内滞留人员,加强对楼内公共部位、公共设施的管理。值班室要保证24小时值班,不能出现空岗现象。
4.负责收发服务。做好报刊、信件的收发。邮局送达后乙方要及时将各类报纸、刊物及信件转送相关接收人员并履行交接手续。做到邮政信件、报刊、上级送达的信函不在传达室滞留(节假日除外)。
5.负责物业维修养护。负责办公楼内外门窗、内外墙面、天棚、地面、给排水管道、卫生间便池、电照线路、层面防水、电梯以及各设施的维修养护,保证办公楼物业的正常使用。排除室内照明故障、检修更换各种普通照明灯具,保证上下水管道畅通,不发生跑冒漏滴事故。负责地下一层食堂工作间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及保养。负责地下一层水泵房和配电室日常维护和管理,做好日常的节电节水工作。
6、负责电梯管理。负责楼内两部电梯及监控设备的日常管理;负责电梯及公共区域部分电费缴纳;组织委托具有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进行日常维修养护,每年对电梯进行安全检测,并出具电梯运行合格证,以有效保证档案馆馆库安全。
7.负责环境卫生管理。承担楼前楼后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指挥公务用车按指定位置停放。搞好门前绿化和美化,负责植被养护,制定养护措施,环境卫生管理要达到市有关部门的检查标准。负责重新规划、粉刷停车线。
8.负责楼后停车场安全管理,每年5月份乙方要将停车场停车位重新标记、粉刷。负责停车杆、监控等设施、设备日常维修、保养及更新。负责清除积雪。负责8个污水井每年春、秋两季清掏和运输。
9.负责整体楼房消防控制室安全管理。消防控制室应实行每日24 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并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和其他联动控制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每日开展日巡查工作。做好巡查记录,负责消防监控系统维护及保养。
10.以上9款项目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二、项目计算标准及总承包费用
物业管理服务费执行市场调节价,经甲乙双方根据服务标准测算的价格,依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具的关于对物业费需求审核标准,整体楼房建筑面积8541平方米,审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为人民币33.71万元/年。按财政拨付进度,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物业费用。
三、项目实施时限
物业管理期限暂定为一年
四、服务要求
供应商须对市档案馆及其它全楼层提供24小时不间断服务。有效保证办公环境整洁,保证档案馆库绝对安全,供应商要全方位响应需求。出现各类紧急情况供应商保证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初步处置,最迟在第2个工作日内排除问题,2个工作日内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临时应急保障措施,以保证全楼层正常工作。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开标现场递交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退还方式: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联系供应商将备份文件退回。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