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棋盘山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复核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0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服务需求
创建验收复核材料须符合并达到《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验收标准(2022)》以及《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等复验工作相关政策要求。通过复验,保留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资格。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是组织专家调研:邀请文化产业园区领域专家,调研全区重点点位,开展专家座谈会,并形成调研诊断报告,理清园区现存问题;
二是报文旅部园区调整事项请示:重新梳理创建历程、体制机制、四至范围、产业定位、园区名称,将调整建议形成报文旅部请示汇报文稿;
三是撰写《棋盘山园区建设发展情况报告》,包括园区总体情况,园区建设发展工作大事记,园区内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和有代表性的小微文化企业名单等;
四是撰写《创建验收与复核抽查指标达成情况表》,对各项指标要求的达成情况进行总结;
五是制定《棋盘山园区数字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包括总体要求、发展目标、产业布局、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
六是协助准备图片视频资料,撰写视频脚本内容;
七是策划实地验收内容及动线规划,支持协调棋盘山园区与其他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开展协行计划;
八是代拟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初审意见。包括对园区2021年以来建设发展情况和所取得成效的评价,以及初审方式、初审得分和意见等。
(二)服务时间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复验通过。
(三)付款方式
★按照工作进度付款,验收复核材料及方案报国家文旅部门后支付40%;文旅部指派专家实地审核流程完成(或确认达标)后支付 30%;复核通过文旅部门验收支付剩余 30%。
(注:达到付款条件后,以财政拨付为准,因财政付款审批原因造成的延迟付款,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其他要求:★供应商在服务期期间为本项目提供负责复核验收相关全部工作的专职人员不少于2人,进行驻场服务。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上传电子文件,投标无效。
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在开标时应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1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6.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