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唐河县张店镇人民政府牛园村委南刘庄自然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thggz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唐财采购竞争性磋商-2024-27-1 | 唐河县张店镇人民政府牛园村委南刘庄自然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 1698771.57 | 1698771.57 | 是 | 1698771.57 |
(2)项目实施地点:唐河县张店镇牛园村委南刘庄自然村;
(3)资金来源:乡财政自筹资金,已落实;
(4)采购内容:广场园建、绿化、路灯工程,拆除花墙、栏杆、栏板、建设乡土矮墙和菜地矮墙,村入口牛棚升级改造,建设仿生栏杆,景观照明工程,绿化工程。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施工(以清单为准)。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6)质量要求:合格;
3.2、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应承诺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职务,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3.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6、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各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信誉良好(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从成立之日算起)。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供应商须应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相关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查询结果,凡被列入重大违法案件(刑事案件、强制清算与破产)的,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和工程建设】。(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所有标段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9、本次采购项目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及注意事项。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nanyang.gov.cn/TPFRONT/)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信息原件。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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