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教职工通勤班车及临时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0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包号/序号:01/001
★1、车辆需求
(1)教职工通勤:沈阳校区4台班车;本溪校区5台班车;2023年通勤天数199天,最终以实际用车量为主。
★2、通勤线路
(1)沈阳校区
东线:长客总站-苏家屯区乔松路2号
西线:北四路-苏家屯区乔松路2号
北线:何氏眼科-苏家屯区乔松路2号
皇城线:十一纬路三经街路口-苏家屯区乔松路2号
(2)本溪校区
东线:长客总站-本溪市溪湖区枫叶路207号
西线:北四路-本溪市溪湖区枫叶路207号
北线:何氏眼科-本溪市溪湖区枫叶路207号
皇城线:十一纬路三经街路口-本溪市溪湖区枫叶路207号
苏家屯线:苏家屯区乔松路2号-本溪市溪湖区枫叶路207号
注:通勤线路中途站点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主
★3、车辆要求
所有车辆必须是2014年6月1日(含)以后购入的大型高一级客车,车龄在10年以内(以提供的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日期为准,如不能提供则响应文件无效),达到国家4(国IV)排放标准,车容车貌外观一致整洁完好,车辆需要喷涂“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校名标识,本溪校区班车要求走沈丹高速,每天实际通勤总里程约980公里,其中沈阳校区平均每台车每天往返运行约70公里,本溪校区平均每台车每天往返运行约140公里,具体通勤天数以实际发生为准,最终按照实际发生数量结算。临时用车租赁车辆高速公路优先,提供服务的通勤车未出现重大交通事故。每辆车需要购买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座位险(乘坐座位险不低于50万元)等,座位数不少于47座。
包号/序号:01/002
★1、车辆需求
临时用车租赁:教学活动、学生实习实训、学生活动、学院大型活动等用车。2023年全年临时租用约650辆,最终以实际用车量为主。
★2、线路要求
线路A:沈阳校区到苏家屯区内往返和本溪校区到本溪高新区内返(里程约30公里)
线路B:沈阳校区到沈阳市内往返(里程约80公里)
线路C:沈阳校区到本溪校区往返(里程约130公里,须走高速公路)
线路D:本溪校区到沈阳市内往返(里程约200公里,须走高速公路)
★3、车辆要求:
所有车辆必须是2014年6月1日(含)以后购入的大型高一级客车,车龄在10年以内(以提供的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日期为准,如不能提供则响应文件无效),达到国家4(国IV)排放标准,车容车貌外观一致整洁完好,临时用车租赁以实际发生为准,最终按照实际发生数量结算。临时用车租赁车辆高速公路优先,提供服务的通勤车未出现重大交通事故。每辆车需要购买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座位险(乘坐座位险不低于50万元)等。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3、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完成报价,如有二次(含)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为报价端口开放后一小时内完成报价。
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文件。
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