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叶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叶县经济运行观摩和创国家级卫生县提升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07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平公资采2024166号-1 | 叶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叶县经济运行观摩和创国家级卫生县提升工程项目 | 1815617.98 | 1815617.98 | 是 | 1815617.98 |
5.2项目地点:平顶山市叶县境内;
5.3资金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4采购范围: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5.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5.6质量要求:合格;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且未参与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4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只需提供叶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磋商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的供应商。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2.若有投诉,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部门:叶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李先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22005482168M
联系方式:13507626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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