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鹤壁市工农渠灌区运行保障中心河南省鹤壁市工农渠灌区水毁恢复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潜在供应商请在有效时间内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自行下载磋商文件、答疑文件及其它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HBCG-2024-0092-01 | 鹤壁市工农渠灌区运行保障中心河南省鹤壁市工农渠灌区水毁恢复项目 | 3824538.65 | 3824538.65 | 是 | 3824538.65 |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工期:100日历天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3.2供应商需具备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 120 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请在响应文件中说明情况并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并提供2023年6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3.4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时间:自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并提供承诺书,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3.5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应对其做出的资格信用承诺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承诺不实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经调查核实后,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投标供应商有合同融资意向的,请登录鹤壁市政府采购网进行融资意向登记,或者在“通知公告”栏目中查询线下合同融资渠道及联系方式。
3.本项目使用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业务办理,供应商须先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并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中心”查看相关说明。各潜在供应商请关注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关于启用河南省市场主体库CA互认助手和河南省市场主体共享系统的通知”持有信安CA数字证书的,请尽快按要求办理相关事宜,以免影响投标。
4.关于本项目的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公告,并同时在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内部生成最新的采购“答疑澄清文件”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供应商确认,当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因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开标前具有保密性,各潜在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度、疑问答复、澄清、修改等内容,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远程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5.供应商根据自身互联网网速和稳定性、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等多种因素,尽量提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确保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或解密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