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灵宝市朱阳镇人民政府灵宝市朱阳镇秦岭东麓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生态保护修复重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LBGZ[2024]028-ZC018-1 | 灵宝市朱阳镇秦岭东麓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生态保护修复重点项目一标段 | 2208000 | 2208000 |
2 | LBGZ[2024]028-ZC018-2 | 灵宝市朱阳镇秦岭东麓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生态保护修复重点项目二标段 | 2272000 | 2272000 |
3 | LBGZ[2024]028-ZC018-3 | 灵宝市朱阳镇秦岭东麓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生态保护修复重点项目三标段 | 2244000 | 2244000 |
5.2标段划分:共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包含董寨A2-1、A3-1、A4-1、A5-1、A6-1、A7-1共1040亩,周官A1-1共170亩,双庙A4-1、A5-1、A6-1、A7-1共560亩,吴家垣A1-1、A2-1、A3-1共750亩,周官A1-1、A2-1共240亩,合计人工造林2760亩。
二标段:包含董寨A1-1、A8-1、A9-1、A10-1、A11-1、A12-1共430亩,高户A1-1共50亩,梁庄A1-1共55亩,麻家河A1-1、A2-1、A3-1共365亩,美山A2-1、A3-1、A4-1、A5-1、A6-1、A7-1、A8-1、A9-1、A10-1、A11-1、A12-1、A13-1共870亩,秦池A1-1共130亩,柿树岭A1-1、A2-1、A3-1共140亩,双庙A1-1、A2-1、A3-1共500亩,周官A3-1共40亩,庄里A3-1、A4-1、A5-1共260亩,合计人工造林2840亩。
三标段:包含透山A1-1、A2-1共220亩,朱阳村A1-1、A2-1共130亩,王家村A1-1、A2-1、A3-1、A4-1、A5-1、A6-1、A7-1、A8-1共340亩,石坡湾村A9-1、A10-1、A11-1、A12-1、A13-1共255亩,吴家垣A4-1共55亩,匣里A1-1、A2-1、A3-1共580亩,王家村A1-1共120亩,庄里A1-1、A2-1共145亩,卢子恒村A6-1、A7-1共240亩,运头A1-1、A2-1、A3-1共720亩,合计人工造林2805亩。
5.3实施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
5.5实施地点:灵宝市朱阳镇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3.3出具本单位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6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承诺,格式自拟。
3.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1.1资格评(预)审部分:资格评(预)以投标文件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投标人要完善主体库。
1.2评标打分部分:评标打分部分仍按照100分制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人员业绩、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时,以投标单位自行上传到投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
1.3投标文件编制部分: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在投标文件编制时,应明确将投标单位企业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人员情况、财务情况、业绩情况编入投标文件,便于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打分以投标文件业绩信息为准,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下载等工作。因投标人操作不当等问题造成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4.采购人不组织投标投标人踏勘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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