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民权分局民权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E4114002441D07554001001 |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民权分局民权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包) | 2759740 | 2759740 |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5.4.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5.5.采购控制价:2759740元
5.6.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并经验收合格
5.7.交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8.质保期:5年
①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的任意一年,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则按成立年份推算,须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及本项承诺或相关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提供主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
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若报名的项目经理不符合该条要求而参加报名,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提供查询结果(需显示日期);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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