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共清丰县委政法委员会清丰县综治中心县、乡(镇、办)综合指挥中心管理员服务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清采公开-2024-3 2、项目名称:中共清丰县委政法委员会清丰县综治中心县、乡(镇、办)综合指挥中心管理员服务外包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350,000.00元 最高限价:235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E4109005080D03239001001 中共清丰县委政法委员会清丰县综治中心县、乡(镇、办)综合指挥中心管理员服务外包项目 2350000 235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本项目共分为一个包;
2、采购内容:1、按照中共清丰县委政法委员会要求,负责对县、乡 (镇) 综治中心的一中心三平台 (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平台、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平台、视 联网平台) 的管理、操作、维护。2、配合客户进行各种应急演练和重要通信保障工作。3、 遵守保密工作相关规定。4、完成客户项目相关工作任务;
3、服务期限:三个自然年(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签订2025年、2026年合同);
4、质量标准: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三个自然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以来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如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会计报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和纳税证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不得有不良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3月07日 至 2024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3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3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清丰县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河南省清丰县综合办公楼 联系人:陈学功 联系方式:13213932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华中丰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京广路西、张魏寨路南3幢14层1403号 联系人:吴英豪 联系方式:158901578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英豪 联系方式:15890157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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