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污水工程专项规划、再生水工程专项规划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郑港财采公开-2024-1501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污水工程专项规划、再生水工程专项规划项目 | 3700000 | 3700000 |
5.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相关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专业工程规划的规定,符合《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GB 55027-2022)相关专业的要求,规划编制深度达到体现管道高程的深度,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验收;
5.3服务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5.4编制周期:90日历天。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或注册城市规划师)证书,且具备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3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4除同一联合体内部成员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内容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4)投标人须由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并按要求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需查看的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3、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4、本项目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5、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文件规定计取。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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