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21040100Z20241620613
项目名称:  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  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69400.0000
最高限价(元):  69400.0000
采购成本价(元):  68800.0000
需求详情:

物业管理服务 、院内水、电日常维护、院内积雪需要大型设备打扫时,季节性日常清运用工作、清理草,枯草,排水沟,院内垃圾、树木修剪及绿篱修剪、果树喷药施肥、绿植移植及平整土坑,填补泥土、院内长廊、甬道、假山维护、院内长廊、甬道、假山维护及院内其他物品,办公区日常维护用品

服务周期:  365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峻德路2号
报名开始时间:2024-03-07 18:58
报名结束时间:2024-03-12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  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13796079582
联系座机:  0468-3706921


四、参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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