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卫辉市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充项目(小麦“一喷三防”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卫辉招标采购-2024-4-1 | 卫辉市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充项目(小麦“一喷三防”服务)1分包 | 1327988.16 | 1327988.16 | 是 | 1327988.16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1327988.16 |
2 | 卫辉招标采购-2024-4-2 | 卫辉市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充项目(小麦“一喷三防”服务)2分包 | 1129686.72 | 1129686.72 | 是 | 1129686.72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1129686.72 |
3 | 卫辉招标采购-2024-4-3 | 卫辉市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充项目(小麦“一喷三防”服务)3分包 | 914717.52 | 914717.52 | 是 | 914717.52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914717.52 |
5.2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5.3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及完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5月15日按采购人要求进行三遍飞防作业;
5.4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 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有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内容》。
4.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各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5.本项目投标人可以投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评分中排名第一,只推荐该投标人为标段号在前的标段中标候选人。
6.监督部门:
卫辉市财政局(社会统一信用代码:11410781005539275F)
联系电话:0373-4470061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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