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内黄县东庄镇中心学校内黄县东庄镇第十二小学附属幼儿园配套设施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any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内政采竞谈2024-7001001 | 内黄县东庄镇中心学校内黄县东庄镇第十二小学附属幼儿园配套设施购置项目- | 444515 | 444515 | 是 | 444515 |
5.2数量:1批。
5.3技术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部门开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2.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任一人)或证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
2.3.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题、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
2.4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并经投标人电子签章。投标人须承诺对提供的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5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谈判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方式进行,供应商需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
3.供应商登录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选择所投项目,上传密封后的电子响应文件。如对已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供应商可以重新上传。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锁定已经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拒绝修改。
4.安阳市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由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如遇技术问题可拨打服务热线010-86483801。
5.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6.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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