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巴楚县人民法院新媒体工作室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62024031271066014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何斌  18999095590 

 报价起止时间:2024-03-12 20:51  -  2024-03-15 20:00 

 采购单位:巴楚县人民法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视频会议系统/图像采集系统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视频会议系统/图像采集系统; 采购人需求描述:详见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视频信息处理设备产品: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1批 100000.00 -
 
 买家留言:- 

 附件: 巴楚县人民法院新媒体工作室设备采购.pdf
 

 响应附件要求:1、响应附件应包含投标单位资质,投标报价明细表(详细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单价、总价、交货期),技术规格偏离表,技术与商务响应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扫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上传至在线询价附件。
2、★未按要求编制响应附件或采购需求附件所要求的证明材料缺漏,视为无效报价。
3、本项目软、硬件提供原厂1年保修,供应商接到报修后4小时内上门,8小时内解决,若24小时内不能解决须提供同等档次备机供单位使用。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3日内供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喀什地区 巴楚县 巴楚镇 巴楚县人民法院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视频信息处理设备产品 1、所有设备、配件必须为全新原厂原包正品,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厂商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不提供视为无效报价。 2、为保障售后服务质量,投标供应商仅限喀什地区供应商,有售后服务网点,报修后可提供4小时内上门服务。 3、投标人响应的产品参数应等于或优于采购需求,偏离表需逐条对应,不接受负偏离,出现负偏离或未按要求提供偏离表,视为无效报价。 4、报价公司必须上传产品资料,未上传、材料不全,视为无效报价。 5、如中标供应商不能满足以上要求,影响业务工作,将终止项目合同并拒付货款,同时上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做为恶意投标处理。6、项目紧急,结果确认后3天内完成供货安装(须提供承诺书并承诺相关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