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乙醇、伤情及病理检验检定服务单位选定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项目名称: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乙醇、伤情及病理检验检定服务单位选定项目

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为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乙醇、伤情及病理检验检定服务单位选定项目。

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玖万玖仟捌佰壹拾元整(?199,81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乙醇、伤情及病理检验检定服务单位选定项目因其检验项目特殊性,需要具有司法鉴定检验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乙醇、伤情及病理检验检定工作,且该检验检定项目具有时效性、准确性,而在烟台市范围内仅有山东正禾司法鉴定所满足上述三项检定的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经过专家论证,此项目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山东正禾司法鉴定所

地址:烟台市福山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77号707室

三、公示期限

20243152024321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人: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地址:福山区奇泉路9号

联系电话:0535-6367741

2.财政部门

人:杨科长

联系地址:烟台市福山区县府街289号

联系电话:0535-6356587

3.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人:李曈

联系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南山世纪大厦B座7楼

联系电话:0535-6094261

 

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