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网络通讯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潜在投标人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8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平公资采2024216号-1 | 第一标段 | 1692000 | 1692000 |
5.2项目地点:平顶山市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4服务期限:三年(通信线路施工周期为15日历天,自施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5.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5.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当地分公司或分支机构),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可提供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复印件(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4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各投标供应商可凭借CA数字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系统内进行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各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可针对在线质疑(异议)、投诉进行在线答复。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375-262759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00MB1N33980Q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