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商丘市梁园区住房保障中心清凉寺社区(三期)电梯维修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E4114002441D07604001001 | 商丘市梁园区住房保障中心清凉寺社区(三期)电梯维修服务项目 | 2113757.66 | 2113757.66 |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5.4质保期:一年
①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相关资信证明即可));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如有投标人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或依法免税的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开标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如查询的结果与供应商自行提供的查询信息不一致时,以采购人、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或提供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查询日期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
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4年4月10日11时00分。
注: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供应商原因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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