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金东区三江国际花园小区电梯内广告位合作项目现进行公开竞价,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竞价。

一、合格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竞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内容

电梯数量

广告位使用

最低费用

合作期限

(一)

电梯内广告位合作

53台

500元/台/年

3年

1.供应商可自行对合作项目现状进行现场勘察,以便掌握报价需要的相关信息。

2.招标人只提供广告位,广告位位置和尺寸需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广告内容的设计、制作、发布等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但中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在发布广告前应严格审查发布内容,不得出现违反广告法的宣传内容,否则应立即整改且招标人也有权随时撤下广告。合作期内,发生3次上述行为的,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单方中止合同,且不退还合同费用。

3.合作期限3年。期满可根据合作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且在费用不降低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1-2年。

4.广告位使用费用采用先付费后使用的原则,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3年费用。 合同期满广告位需恢复原样。

三、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竞价现场递交)。报价人未按约定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竞价文件的获取

2024年3月21日至3月28报价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非政府采购资讯版块公告下方自行免费下载。

五、报价的递交:

报价人于2024年3月28日9:00-9:30时将报价函、保证金递至金华市金东区三江国际花园小区物业会议室。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六、定标原则:

招标将成立3人竞价小组,在有效报价范围内报出最高价格的单位确定为中标人。最高报价有2家及以上相同时,由竞价小组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七、合同签订:

确认中标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视为自愿放弃中标结果。

八、项目公告:1.浙江政府采购网-非政府采购资讯版块;2.小区公告栏张贴

九、业务咨询:

招标人:金华市金东区三江国际花园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址:金华市金东区李渔东路150号

联系人:章先生

联系电话:19905890807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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