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关于零星维修工程的竞价采购
项目编号:62024032525947287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文娟 15899355029
报价起止时间:2024-03-25 14:48 - 2024-03-28 20:00
采购单位:拜城县公安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零星维修工程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装修工程; 报价注意事项及售后服务:含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设备安装、给排水工程等;采购需求:需对现场进行勘察;
次要参数要求:1项
799807.63
-
买家留言:-
响应附件要求:报价单、现场勘察报告、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公司缴纳社保证明、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回执、信用中国网查询回执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以上作为投标响应附件必须加盖公章以PDF格式合并上传,如附件资料不完全,不予确认。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阿克苏地区 拜城县 拜城镇 拜城县公an局胜利路37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报价注意事项及商务要求
采购内容: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采暖工程、电气设备安装、给排水工程及零星维修服务 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资质要求,并在人力、资金、信誉、售后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有不良信誉记录的不得投标。 合同签订:公示结束后,在无投诉质疑的情况下,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天之内签订,如不按时签订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将按《政府采购法》进行行政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赔偿。 供货/完工时限:该项目施工期限为从签合同开始计算,不限次数,因施工方自身原因延后工期的,超出每日扣除中标价2%的失约金。 供货/服务要求: 1.根据采购方要求制作施工和售后方案、确定施工人数、工期。 2.现场勘察:因本工程含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设备安装、给排水工程等工程内容,需要组织现场勘察,并出具现场勘察报告。投标方在现场勘查期限内(工作时间),现场勘查期为1天,可联系采购方。 3.质保与售后:本工程必须严格按质量保证的相关要求,做好售后服务,无论任何因素必须做到随叫随到,应修尽修。 4.结算:本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凭结算审计报告或财政部门要求进行结算。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第四十八条和其他有关规定,该项目决不允许转包、转让、分包,不得串标、陪标、恶性竞标。一旦被发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并且报送至财政部门拉入黑名单处理。 6.投标书:竞价结果确认后,成交供应商在3天内,将在政采云平台上传的所有必须响应资料(投标资料)装订后,提交给甲方。否则报送至财政部门按规定处理。 7.投标供应商(预成交供应商)如是县外的,跟采购方对接的人如不是法定代表人,必须由该公司出具授权委托书和该公司缴纳社保证明,否则采购方有权拒绝签订合同。 验收标准:工期,维修质量,服务质量,投标资料完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