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2024年小麦病虫害防治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jy.nany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南示磋商采购-2024-1-1 |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2024年小麦病虫害防治项目 | 790500 | 790500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2021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8.本次统防统治作业机械采用植保无人机,要求植保无人机具有全自主飞行能力;
9.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作业监管、运营管理平台,飞行时能实时显示无人机作业时间、地点、轨迹、作业亩数、飞行高度和速度、喷幅、总流量、亩流量等作业相关参数,提供对作业数据的全面展示,防治结束后向监管部门提供完善的数据追溯管理; (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10.供应商需承诺配备满足项目需求的植保无人机架数及持证的操作人员,确保在接到采购人通知7日内完成飞防服务,同时保证质量要求。并对飞防服务进行登记造册。 (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11.供应商提供的农药产品必须“三证” (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 齐全,并在有效期内;45%戊唑醇咪鲜胺提供的农药登记证上,防治对象必须包含小麦赤霉病;
2.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响应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响应人自动放弃响应(30分钟内),将被退回响应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二次磋商时请供应商在接收到报价提示信息及时进行二次报价。
5.按照南阳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试行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宛财购[2021]12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制作、递交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南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的,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在线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核验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公告、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材料随公告一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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