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范县生态停车场项目一期工程(文化广场停车场、四季园停车场)充电桩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E4109005080D03271001001 | 范县生态停车场项目一期工程(文化广场停车场、四季园停车场)充电桩项目 | 2600000 | 2600000 | 是 | 26000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2600000 |
5.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现行行业标准与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
5.4供货期:60日历天;
5.5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包段;
5.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2、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需项目法人、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并加盖公章)。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者,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或信用河南)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后,开标截止时间之前,截图内容要完整清晰,将网页打印截图附入投标文件,并对查询结果的真实性进行负责,提供真实性承诺。),如有违规记录将取消投标资格;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自行承诺)
3.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不得分包,不得转包,实行资格后审。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招标活动。实行网上招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注:使用IE11浏览器)。插入CA数字证书打开投标人界面,参加网上招标。各投标人(供应商)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
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由于供应商错过解密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