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新华区城市管理局新华区2024年度区管市政基础设施维修维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pds.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8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平公资采2024259号-1 | 平顶山市新华区城市管理局新华区2024年度区管市政基础设施维修维护项目 | 3400000 | 3400000 | 是 | 3400000 |
5.2、服务期:壹年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拟派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相关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8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0 信誉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
3.11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上报主管部门,采购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投标人对核实须配合(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2、投标人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3、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新华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梁女士 0375-766603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2005462474w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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