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杭州市儿童福利院(杭州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食堂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杭州市儿童福利院(杭州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食堂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RHGL-LA-2024-005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年度采购金额约85万元

5、最高限价:杭州联华超市发布的零售价格100%

6、采购需求:杭州市儿童福利院(杭州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食堂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篇采购需求。成交单位1家。

7、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限自2024年5月17日至2025年5月16日,单次配送时间配送量以甲方委托单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它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或生产许可;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如有更名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文件获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4月07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至融华工程管理临安分公司(临安区锦北街道华特山庄北区19幢201)处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在有效期内;联系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在有效期内;供应商报名表(原件,附后)。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余资格证明材料须于投标时提供,否则将按无效处理。

2、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费用现场交纳。

3、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

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四、投标担保:本项目无需缴纳。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当在2024年04月17日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临安区锦北街道华特山庄北区19幢201一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开标将于2024年04月17日09时00分在临安区锦北街道华特山庄北区19幢201一楼会议室进行,投标人须派全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杭州市儿童福利院(杭州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明谷街225

联系人:俞俊13616710282

代理机构:融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幢415室

联系人:王杰,19357264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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