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郑州市管城中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医疗设备及医疗电梯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A包 | 郑州市管城中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医疗设备及医疗电梯采购项目A包 | 6345000 | 6345000 |
2 | B包 | 郑州市管城中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医疗设备及医疗电梯采购项目B包 | 1018000 | 1018000 |
3 | C包 | 郑州市管城中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医疗设备及医疗电梯采购项目C包 | 1002000 | 1002000 |
4 | D包 | 郑州市管城中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医疗设备及医疗电梯采购项目D包 | 1680000 | 1680000 |
D包:门诊电梯两部、外挂电梯三部,包括电梯的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报检验收(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5.2 标包划分:共4个标包
5.3 资金来源:区财政(专项债券)
5.4 A包、B包、C包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或双方协商供货日期)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D包工期:合同签订40日历天内(或双方协商供货日期)完成供货、安装等实施工作,使其进入使用阶段。
5.5 质保期:A包、B包、C包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D包:质保期为 12个月
5.6 质量要求:A包、B包、C包:合格;D包: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7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A包、B包、C包:
3.1.1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1.2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适应的经营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1.3投标人为境内生产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适应的生产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D包:
3.1.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乘客电梯资质;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乘客电梯或以上资质及其所投电梯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资质。(注:新旧许可证资质按照《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文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其跳转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内容为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其跳转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时将对查询结果留存。
2、本项目支持郑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郑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3、供应商凭CA密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所含格式(*.ZZZF)的采购文件及资料。如遇使用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0371-96596。(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信安CA开通数字证书在线办理的通知)公告)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371-67188807,4009980000;CA锁办理咨询电话:0371-96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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