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杞县高阳路口(东)护城河排污口整治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汴杞财磋商采购-2024-43 | 杞县高阳路口(东)护城河排污口整治项目施工 | 1646147.44 | 1646147.44 |
5.2项目分包:本项目共2个包;
施工标段:杞县高阳路口(东)护城河排污口整治项目施工
监理标段:杞县高阳路口(东)护城河排污口整治项目监理
5.3采购范围:施工标段: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含图纸变更)及采购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及服务;
5.4计划工期:施工标段:60日历天;
监理标段:随施工工期及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
5.5质量要求:合格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出具承诺函)。
(3)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财务状况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企业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供应商以新成立年限为准提供,不足年限要求的,按实际情况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信誉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在磋商公告发布后响应截止时间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2、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3、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首页“流程公开 ”里查询招标文件。
4、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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