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中心医院C13、C14试验耗材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市中心医院

项目名称:营口市中心医院C13、C14试验耗材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尿素呼气试验是检测幽门螺旋杆菌的一种常用方法。这种方法对检测幽门螺旋杆菌的检测无创伤,简便易行,而且灵敏度高。 我院现有幽门螺旋杆菌测试仪(设备型号:HUBT-20A2、HUBT-01P)和呼气试验测试仪(设备型号:HCBT-01)生产企业均是深圳市中核海得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相关配套检测试剂分别为尿素[14C]呼气试验药盒、尿素[14C]胶囊及尿素[13C]胶囊呼气试验药盒。2022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印发的《健康体检应用尿素呼气试验技术质控规范(试行)》文件中指出,[13C]尿素呼气试验合格计量为:75mg, [14C]尿素呼气试验合格剂量为0.75μCi。深圳海得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均符合该标准,且市面上现除深圳市中核海得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其余品牌无法独立生产符合标准的[14C]胶囊。 为了保证临床试剂检测时的安全性及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应使用与检测仪同一品牌深圳中核海得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检测试剂。在保证检验结果准确无误的同时,还能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检测仪还配有海得威生产的校正卡,日常需要定期校正,使用其他品牌试剂在仪器上操作,校正结果有异议,无法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及校正。 故从产品的标准性、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产品的标准性、设备使用寿命和售后服务考虑等多方面考虑,现申请以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上述检测试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8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即“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采购人可以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基于本项目的特殊性符合“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维护,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的要求,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深圳市中核海得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R1-B栋6楼

三、公示期限

2024-04-09 2024-04-16(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姚兴元、陈显斌、杜永安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马鹤楠

联系地址:营口市西市区金牛山大街西13号

联系电话:0417-2955173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吉哲

联系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10号

联系电话:2838518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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