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乐县公安局南乐县新看守所医疗设施设施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E4109005080D03301001001 | 南乐县公安局看守所医疗设备项目 | 1830620 | 1830620 | 是 | 1830620 |
5.2质量要求:合格,满足行业标准及采购人需求
5.3供货期限:30日历天内安装并调试完成
5.4包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包
2.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有效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2.4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以来任意一年度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半年以来任意1个月以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作出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濮财购【2022】9 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磋商文件格式),则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 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应附信用记录承诺(格式见附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不得分包,不得转包,(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注:首次进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首先办理以下事项:①供应商信用信息录入: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按照《濮阳市主体库操作流程以及注册信息介绍》要求完成企业信息录入。
远程解密及提交二次报价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提交二次报价(自下达二次报价命令始30分钟结束),由于响应人(供应商)错过解密、报价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或者二次报价不成功,责任均由响应人(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响应人(供应商)带来不便,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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