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崇和庄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07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SD2024-024
项目名称:崇和庄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
预算金额(元):1168465
最高限价(%):折扣率9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崇和庄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168465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由采购人委托中标人负责崇和庄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包括:项目管理、监理、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服务(不含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其他受到采购人委托的相关工作,具体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且全部资料归档,财务决算审计完成止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供应商须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 供应商:
1.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
1.2工程监理专项咨询服务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牵头人应承担项目建设管理服务。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个数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2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2.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注:根据建办市【2021】40号规定,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记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投标时总监理工程师采用承诺制,无需提供具体人员信息)。
2.3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可兼任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5月0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2.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3.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提交;(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北区育才路138号北投大厦南楼7楼)。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7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北区育才路138号北投大厦南楼7楼)。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线参加开标。(政采云(http://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3.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3投标文件制作:
3.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3.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3.3.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3.4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3.5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3.6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投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3.7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或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
3.8如本项目改为线下评标,供应商须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中提供(1)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微信号。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进行收发。电子邮箱:1255337869@qq.com。
3.9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3.10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3.11肺炎防疫期间,请各供应商遵守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3.1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庄桥街道办事处
地 址:江北区北环西路50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3021893
质疑联系人:王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30218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盛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唐虞路319号(创富商业中心) 5楼510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瑶红、蔡青青、张琳玲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636525
质疑联系人:张琳玲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63652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
传 真:/
联系人 :张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388098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