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电动三轮车 

 项目编号:62024041654807503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岩  18199086077 

 报价起止时间:2024-04-16 09:39  -  2024-04-25 20:00 

 采购单位:喀什市第十五中学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电动三轮车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三轮车; 电动三轮车:额定载质量600-800kg,电瓶规格60v58A。槽钢型,车厢尺寸1600*750*300。保修2年;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
1辆 6000.00 -
 
 买家留言:- 

 附件: - 

 响应附件要求:-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喀什地区 喀什市 多来特巴格乡 多乡15村 东城第五初级中学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 贵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履约能力,所有要求需完全满足: 1、所有设备、配件、耗材必须全新、原厂原包装、未经使用的原装正品。 2、提供对此项目出具的原厂家有效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不提供做废标处理,为了保障售后服务质量,供货商必须是喀什市本地供货商。 3、投标人响应的产品参数应等于或优于招标文件内要求,偏离表需按照规定格式逐条分行对应(偏离表见附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我校审核以参数为准,一 一比对,不允许负偏离,出现负偏离或未按要求提供偏离表,视为不符合要求。 4、报价公司必须严格按照要求上传所需资料,未上传、材料不全或功能要求不达标,做无效报价处理。 5、如中标供应商不能满足上面要求,影响我校业务工作,我校将终止项目合同并拒付货款。并保留上报平台做恶意投标处理建议。 6、询价结束后按照校方规定时间提供样机逐项演示,提供全天候故障处理响应,如无法满足按无效报价处理。 7、项目紧急,结果确认后三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否则因工期耽误学校正常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因学校需求本次项目涉及拆卸旧机以及安装指定位置,新机的安装等相关系统集成工作,请投标供应商提前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