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学府新城等三个安置区消防整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4-14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学府新城等三个安置区消防整改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954,331.11元 最高限价:3954331.11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郑港财采磋商-2024-140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学府新城等三个安置区消防整改项目 3954331.11 3954331.11 3954331.11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新港办事处恒源新城、田园新城、学府新城等三个安置区消防整改
5.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标准
5.5工期:30日历天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参与资格的投标人可授予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使用其资格、资质、业绩案例参与投标,但须提供总公司的资格授权文件。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其他在施在建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若查询拟派项目经理同期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一经核实,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响应;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
3.6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执行,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仅须按照郑港财〔2022〕11号、郑财购〔2021〕12号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17日 至 2024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 3.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04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港大道与赠之路口)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竞争性磋商文件在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3、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 地址:郑州市新郑市航空港区星港路与新港大道交叉口西200米 联系人:左利广 联系方式:18790289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中润宏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陵大道与荆州路交汇处全通产业园2号楼315室 联系人:左胜涛 联系方式:13213030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左胜涛 联系方式:132130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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