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校园文化宣传制作
项目编号:62024041625179215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虞晓旭 15899098932
报价起止时间:2024-04-16 23:26 - 2024-04-19 20:00
采购单位:昌吉职业技术学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宣传单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宣传单; 采购人需求描述:因字数限制,详细要求及参数见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广告制作:因字数限制,详细要求及参数见附件;1批
29851.00
-
买家留言:因时间紧请提供本地化服务
响应附件要求:上传营业执照、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报价单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昌吉回族自治州 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高新技术开发区兴业大道8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无故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中扣除。 3.乙方所做的广告制作不符合合同规定及询价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及质保期
1、乙方应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服务和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货物。 2、乙方应对可能存在的设计变更提供相关服务。 3、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1年。 4、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响应,1小时到达现场。发生质量问题,在2小时内进行修复。 5.在质保期内,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的,甲方将保留应有的权力。
履约验收
1.甲方依据招标文件上的要求和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内容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双方应在验收单据中说明验收情况并注明整改时间且应由乙方签章。乙方须严格按技术规范要求规范施工,待全部整改完成后,双方另行约定再次验收时间。 2.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中人为损坏、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损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凡属乙方产品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项目范围各部分、部位、整体或单体、整件和单件的损坏、脱落、丢失、开裂等,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如甲方原因造成损坏,需要维修,乙方将以成本价格收取费用。
完工时间及项目地址
完工时间:政采云成交后5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使用。 项目地址: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业大道8号)
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60日内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