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杞县公安局智能交通违章监摄管理系统及配套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kfsggzyjyw.cn)会员系统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汴杞财磋商采购-2024-40 | 杞县公安局智能交通违章监摄管理系统及配套工程项目 | 3079856.78 | 3079856.78 | 是 | 3079856.78 |
5.2标段划分:1个标段
5.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采购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5.4计划工期:45日历天
5.5质量要求:合格
5.6建设地点:开封市杞县境内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1、2022)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明(按要求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3项目经理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须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4信誉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全程无需投标企业(供应商)另行提供纸质投标(采购)文件,任何单位要求提交纸质文件的行为,均为非必要行为。请予以拒绝,并向杞县公管办业务管理科投诉。投诉电话:0371-28666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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