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21〕7号)、《湖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湖政办发〔2015〕104号)等文件规定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招标项目名称: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度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

三、项目编号:XCXHZ-2024-019(CG)

四、招标项目内容:

1.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度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的计划总金额约为:22000万元(以实际存放金额为准);

2.本次招标将确定资金存放合作入围银行5家,存款人根据招标结果选择资金存放银行;

3.定期存款期限分为:三个月期、半年期、一年期,具体根据招标人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安排;

4.存放项目服务期限:根据资金存放期限进行确定。

五、项目具体要求: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各项业务。

2、及时对有效凭证进行入账处理,确保资金及时到账,有退票业务需当天反馈,定期存款到期需及时告知。

3、有专人负责办理相关业务。重大金额及重要事项当天送达;每月对账单在次月5个工作日内送达;上门取账户年检资料。

4、依法为招标人的账户信息保密。

5、免收账户各项业务手续费。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与投标的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及政策性银行。银行参与投标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湖州中心城区(吴兴区、南太湖新区)设有分支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3)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2、投标银行须为总行或湖州市分行或支行,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各投标主体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七、投标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 4 月 19 日至2024年 4 月 26 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1:30或13:30-16:30

(二)报名方式:

至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吴兴区太湖路1155号中新商务大厦1402室)现场报名。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提交报名资料(所有材料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市分行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5、提供在湖州中心城区分支机构的清单一份(格式自拟);

6、人民银行湖州中心支行上一年度监管评级证明材料(复印件);

7、参与投标银行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

8、参与投标银行若为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须提供业务承办银行确认函原件(明确中标后承办本项目业务的银行名称)(格式自拟);

9、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4年 5月30日上午14:00时(建议投标银行提前15分钟到场,做好投标前准备工作)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吴兴区太湖路1155号中新商务大厦1402室 )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5月30日上午14:00时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吴兴区太湖路1155号中新商务大厦1402室)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招标公告发布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人:李金娟

电话:0572-2051833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太湖路1155号中新商务大厦1402室

招标单位: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 0572-2522655

地址: 湖州市仁皇山路300号

招标争议监督管理机构: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

电话:0572-2522715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仁皇山路300号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