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关于2024年昌吉州法律服务人员赴闽交流 活动项目采购的竞价采购公示
项目编号:62024041996173819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赛軍 13689959840
报价起止时间:2024-04-22 10:37 - 2024-04-25 18:00
采购单位:昌吉回族自治州司法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宣传品制作服务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宣传品制作服务; 制作时效:3天;增值服务:运输;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昌吉州司法局拟于2024年5月中上旬组织昌吉州25名法律服务人员赴闽开展为期8天的交流活动,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预算金额:24万元。 项目报价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培训人员交通费、住宿费、食宿费、场地费、材料费、管理费、保险费等。报价时应提供具体的交流活动方案,包括日程设置、学习交流地点、现场教学等情况。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昌吉州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时间超过3年以上。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具体包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经营范围具备人力资源资质和专业技能培训服务相关内容。 4. 注册资金实缴200万元以上。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采购人保留资格再审和后审的权利。 项目实施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
次要参数要求:1项
24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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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留言:-
响应附件要求:1.报价清单(原件);
2.培训服务承诺书(自拟模板)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考察交流项目服务培训方案(自拟模板),内容需提出符合项目简介要求的具体内容,抽象、不提及、不符合等情况不予接受报价。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本单位印章。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昌吉回族自治州 昌吉市 中山路街道 健康路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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