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郏县薛店镇人民政府郏县薛店镇生活污水处理站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pds.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9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平公资采2024322号-1 | 第一标段 | 1023552.87 | 1023552.87 | 是 | 1023552.87 |
5.2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4计划工期:40日历天;
5.5质量要求:合格。
3.2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在磋商和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提供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项目经理本人签字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以来不少于三个月的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上查询页截图或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养老保险证明);
3.5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郏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2、监督单位:郏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250054921046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5-5152805
3、本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各投标供应商可凭借CA数字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系统内进行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各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可针对在线质疑(异议)、投诉进行在线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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