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①符合《义乌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同时投标人无以下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
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产品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③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产品于2024年 月 日17:00前送义乌高新区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试样,试样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义乌高新区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内控指标要求。
④本项目不得转包(如有转包,终止合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意见征询编号:  2024-xqgs63c8b8c61ad2a255 

二、征求意见范围:  ①供应商资格要求是否合理;
②项目的相关要求是否合理;
③招标文件编制是否合理;
④是否响应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⑤供应商认为合理的其它内容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  2024-05-06 

2、意见递交方式: 各潜在供应商及有关单位对本次招标采购的内容有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4年5月6日17:00前将书面材料送至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注:提交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3、意见接收机构:   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4、联系人: 王小姐     

5、联系电话: 0579-89903039 

6、联系邮箱:  ywcqztb001@ywc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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