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街小学西校区(四十六中老校区)维修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平公资采2024332号-1 | 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街小学西校区(四十六中老校区)维修工程项目 | 1584088.85 | 1584088.85 | 是 | 1584088.85 |
(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4)工期:45日历天
(5)建设地点: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街小学西校区(四十六中老校区)。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7)验收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2、供应商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经理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提供项目经理不更换承诺书)。
3.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供应商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中国”的“重大违法税收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有不良记录(以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查询的为准)。
3.6、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采购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同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2、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3、供应商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新华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2005462474w
联系人:梁女士
电话:0375-7666036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