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杞县县城海河沿岸污水管网疏通清淤检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凭 CA 密钥登陆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磋商文件及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第1标段 | 杞县县城海河沿岸污水管网疏通清淤检测项目施工 | 2398370.68 | 2398370.68 | 是 | 2398370.68 |
2 | 第2标段 | 杞县县城海河沿岸污水管网疏通清淤检测项目监理 | 23983.7 | 23983.7 | 是 | 23983.7 |
第1标段:杞县县城海河沿岸污水管网疏通清淤检测项目施工;
第2标段:杞县县城海河沿岸污水管网疏通清淤检测项目监理;
5.2招标范围:
第1标段: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磋商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第2标段:杞县县城海河沿岸污水管网疏通清淤检测项目的全部工程监理任务,包括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5.3计划工期:第1标段:30日历天;
第2标段: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5.4质量要求:合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4月01日以来任意1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资格要求:
第1标段: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须提供2023年04月0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第2标段: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2)拟派项目总监具有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须提供2023年04月0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全程无需投标企业(供应商)另行提供纸质投标(采购)文件,任何单位要求提交纸质文件的行为,均为非必要行为。请予以拒绝,并向杞县公管办业务管理科投诉。投诉电话:0371-28666651。
3.监督单位:杞县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电话:0371-28666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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