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栾川县水利局栾川县伊河上游(石庙至西河桥)生态综合治理项目(EPC+F))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栾川工服招标(2024)0119号 | 栾川县伊河上游(石庙至西河桥)生态综合治理项目(EPC+F) | 1426614000 | 1426614000 |
2、项目编号:栾川工服招标(2024)0119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栾川公开-2024-19
项目代码:2404-410324-04-01-966635
3、建设地点:栾川乡西河村西河桥至石庙镇柳树坑桥。
4、资金来源及概算:争取政府资金及银行贷款,约142661.4万元。
5、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栾川乡西河村西河桥至石庙镇柳树坑桥。主要建设内容为:伊河河道生态治理,道路工程,滨河景观带工程,城西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石庙水厂扩建及供水管网工程,供热管道工程。
6、招标范围:包括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移交、配合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和项目融资等。
7、项目采购内容:
本次招标选取社会资本方;选取对象为依法成立、有投资、组织实施能力、有运营能力的企业。 社会资本方确定之后,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由出资方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作为本项目合法实施主体,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投融资、施工总承包等具体实施工作。
8、标段划分:本次项目共一个标段。
9、计划工期:36个月。
10、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采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资金要求:保证项目所需资金及时到位,保证项目的顺利、稳步推进,积极配合采招标人项目运作。
1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3、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注:根据洛财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总负责人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执业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任何职务(须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具备完成本项目的投(融)资能力,提供信用担保(信用担保的形式为银行存款证明或者由银行出具授信的额度或金融机构融资意向书),信用担保的授信额度不低于50000万元,信用担保证明必须针对融资方法人单位而不是针对个人或其总、分支机构,否则作无效证明处理。若融资方提供多分信用担保证明,可进行累加。
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该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最多为3家(含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施工成员单位担任,且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中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5)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必须予以认可。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3.监管部门:栾川县水利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刘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717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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