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安阳市第五中学宿舍楼维修改造(室内粉刷)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阳市文峰区华强新天地12栋4层4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安开财磋商采购-2024-8001001 | 安阳市第五中学宿舍楼维修改造(室内粉刷)项目 | 427922.23 | 427922.23 | 是 | 427922.23 |
5.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工期: 45日历天;
5.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对应专业现行的国家/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且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在建工程(要求出具无在建工程书面承诺书),一经查实有在建工程取消中标资格(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评标时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启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截图打印,作为证据留存。查询渠道:①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投标人;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投标人;③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单位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单位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代理人领取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领取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有效身份证;
(3)营业执照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领取磋商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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