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林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G341胶海线林州市区至桃园段新建工程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用地组卷报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陆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anyang.gov.cn/#/Home?areaCode=002&areaCity=lz)网站,完成用户注册后、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业务办理入口】-【我是投标人或供应商】-【政府采购】系统,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及其他资料,此为获取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林财磋商采购-2024-CS31001001 | 林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G341胶海线林州市区至桃园段新建工程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用地组卷报批项目 | 907000 | 907000 | 是 | 907000 |
5.2采购内容:完成G341胶海线林州市区至桃园段新建工程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用地组卷报批的技术服务工作(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5.3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及地方现行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从成立月份起的财务证明资料);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书面承诺)。
3.2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关网页查询截图)
3.4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特别说明:因系统字符限制,公告项目基本情况中的6.所述“合同履约期限:210日历天内完成”,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技术服务工作,完成编制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并取得专家组审查意见,取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书;自采购单位提供齐全用地组卷材料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用地组卷报批技术服务工作,完成项目用地报批组卷上报,取得自然资源部用地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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